一、总则
(一)制定依据
依据国务院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、原国家教委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》及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管理暂行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(二)考核目标
通过实践考核,检验自学考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及综合应用能力掌握情况,强化实操演练、数据分析、教学设计、临床护理、软件开发等职业核心能力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。
(三)适用范围
本方案适用于2026年下半年我校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实践考核、毕业考核(毕业论文/设计),覆盖全体参考考生、考核工作人员。
(四)工作原则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规范、安全的工作原则,实行标准化组织、流程化管理、全程留痕、责任到人,主动接受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与抽查。
二、考核专业及实践考核课程(2026年下半年)
序号 |
专业 |
专业名称 |
课程 |
课程名称 |
预计科次 |
代码 |
代码 |
1 |
L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12210 |
网络传媒案例分析与实践(实践) |
105 |
2 |
L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14195 |
摄影基础(实践) |
295 |
3 |
L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03931 |
新闻编辑(实践) |
158 |
4 |
L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12674 |
数字媒体设计(实践) |
99 |
5 |
L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14919 |
网络与新媒体(本科)毕业论文 |
1 |
6 |
L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03515 |
视频编辑(实践) |
1 |
7 |
L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11571 |
网络编辑实务(实践) |
10 |
8 |
050306T |
网络与新媒体 |
12210 |
网络传媒案例分析与实践(实践) |
2 |
9 |
G040107 |
小学教育 |
12102 |
小学教育综合实习(实践) |
62 |
10 |
G040107 |
小学教育 |
10157 |
小学教育综合实践活动 |
62 |
11 |
G040107 |
小学教育 |
00414 |
现代教育技术(实践) |
40 |
12 |
L040106 |
学前教育 |
13148 |
幼儿园组织与管理(实践) |
24 |
13 |
L040106 |
学前教育 |
14604 |
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(实践) |
24 |
14 |
L040106 |
学前教育 |
14606 |
幼儿园课程与教学(实践) |
10 |
15 |
120204 |
财务管理 |
13317 |
财务分析(实践) |
8 |
16 |
520201 |
护理学 |
09620 |
健康管理技能与实训(实践) |
21 |
17 |
520201 |
护理学 |
12714 |
现场急救(实践) |
6 |
18 |
101101 |
护理学 |
15053 |
护理临床技能综合训练(实践) |
403 |
19 |
101101 |
护理学 |
10191 |
护理学基础(实践) |
403 |
20 |
101101 |
护理学 |
15051 |
安宁疗护(实践) |
403 |
21 |
520201 |
护理学 |
13194 |
药理学(护专)(实践) |
22 |
22 |
101101 |
护理学 |
13205 |
内科护理学(本)(实践) |
372 |
23 |
101101 |
护理学 |
13207 |
外科护理学(本)(实践) |
375 |
24 |
101101 |
护理学 |
18999 |
护理学本科临床实习 |
26 |
25 |
101101 |
护理学 |
15052 |
康复护理学(实践) |
359 |
26 |
101101 |
护理学 |
09912 |
护理学毕业考核 |
26 |
三、报考规则与资格审核
(一)报考时间
考生平台报考:2026年7月10日—8月20日(逾期不予补报)
(二)报考条件
应考者一般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,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。应考者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或毕业综合考核。
(三)资格确认
8月20日—30日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名单,考生可登录“考生服务平台”查询。
不符合条件者,报考无效,不另行通知。
(四)缓考、补考与重考
缓考:因重大疾病、突发意外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考的考生,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缓考申请及佐证材料,经审批后方可生效;无故缺考按缺考处理,不予顺延。
补考、缓考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安排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官网公示,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考核不合格考生,可在下一考核周期重新报名参加考核,无报考次数限制,我校每年实践考核原则上组织不超过2次。
四、考核形式与内容
(一)考核要求
各专业实践考核采用技能操作+实践成果+现场答辩/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形式,满分100分,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毕业考核(毕业论文/设计)以答辩成绩作为最终成绩,满分100分,60分合格。
各专业考核具体内容
网络与新媒体:完成新媒体文案、短视频策划、数据分析报告等大作业。
小学教育:完成教案编写、10分钟无生试讲,并提交教学反思。
学前教育:活动设计+观察记录设计幼儿活动方案,提交幼儿观察日志。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:完成小型系统或网站项目开发,提交源码、文档。
护理学:开展无菌技术、注射、急救等现场技能操作,并书写护理病历。
财务管理:完成企业财务分析、纳税申报模拟实训,提交分析报告。
(三)课程实践考核方案制订
各专业考核小组须在2026年10月8日前完成相关专业的实践考核方案,并交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审核通过。考核方案需明确考核目标、考核内容、提交材料、格式要求、评分细则等内容。
(四)毕业考核
1.参与实践性环节毕业答辩准入前置条件
①毕业论文/设计撰写硬性要求
撰写标准:所有自考毕业论文/设计,完全遵照qy球友会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论文格式、排版、字数、参考文献、选题规范撰写定稿,私自更改格式、不符合学院模板要求,不予受理查重及答辩申请。
学术查重标准(必检项)
正常答辩资格:论文学术不端总重复率≤30%,方可参与答辩;
查重超标处理:首次重复率超标,按学院规定时限修改复测;复测仍未达标,直接取消本次毕业答辩资格。
②学术诚信纪律要求
严禁一切学术不端行为:禁止论文抄袭、网络拼凑、找人代写、买卖论文、篡改文献数据、一稿多用等违规行为;一经查实学术违规,严格按照学校自考管理校规处理:取消本次答辩成绩、论文作废,记入自考学业诚信档案,取消当期毕业资格,依规追责。
2.答辩流程相关要求
①论文定稿后,需经论文指导老师审核签字通过,方可提交学院进行查重、录入答辩名单;
②考生务必按照学院通知时间、线上/线下地点准时参加答辩,无故迟到、缺考,按自动放弃答辩处理,取消本次答辩资格;
③答辩现场要求:熟悉自身论文选题、写作思路、核心内容、专业知识点,独立作答答辩评委提问,禁止携带资料作弊、场外求助作答。
3.考生重点注意事项
①答辩仅可本人参与,严禁代答、顶替答辩,一经发现,直接取消答辩及毕业资格;
②论文修改、查重、定稿、提交均有固定截止时限,逾期未提交、未复测、未定稿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;
③答辩成绩为实践性环节最终成绩,答辩不合格者,需重新修改论文、重新申请下期答辩,无法直接补考;
④所有自考毕业审核,以全部课程合格+论文查重合格+答辩成绩合格三项全部达标为最终毕业依据,缺一不可;
⑤答辩期间遵守考场秩序,服从答辩评委、工作人员管理,文明作答,不得扰乱答辩现场秩序。
五、考核时间安排与地点
考核时间 |
考核专业 |
考核地点 |
备注 |
11月7-8日 |
护理学技能操作 |
医学院护理实训中心 |
附属医院协助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教学楼机房/智慧教室 |
|
网络与新媒体 |
教学楼机房/智慧教室 |
|
小学教育 |
师范学院微格教室 |
|
学前教育 |
师范学院微格教室 |
|
注:具体考场安排于考前三日在继续教育学院张榜公布。
六、成绩评定与认定
(一)成绩构成
课程实践考核:最终成绩为现场考核、实践成果、答辩评审综合得分,按100%计取,无过程性折算。
毕业考核(毕业论文/设计):最终成绩为答辩综合成绩,按100%计取。
(二)评分标准(通用版)
1.优秀(90—100分):操作规范、内容完整、具备创新点、思路清晰、应答准确。
2.良好(75—89分):较好完成全部考核任务,存在细微瑕疵,不影响整体质量。
3.合格(60—74分):基本完成考核任务,存在明显不足,但无重大、原则性错误。
4.不合格(0—59分):未完成考核内容、存在重大专业错误、抄袭、代考、伪造材料、AI代写等。
(三)成绩上报、查询与存档
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汇总,并通过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。
考生自行登录湖北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,不统一印发纸质成绩单。
考核大纲、考核方案、考生成果、评分表、考场录像、成绩表、违规记录等全部材料至少保存4年,毕业生相关档案保存至毕业满1年,主动配合省考试院档案抽查工作。
七、组织领导与管理职责
(一)实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王德勇(qy球友会党委常委)
副组长:李 勇(荆楚理工继续教育学院院长)
成 员:徐杰生 万 维 邹弘晔
职责:审定考核方案、统筹资源、处置考核争议、开展全程监督,对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开展各项工作。
专业考核小组
每组人员不少于3人,由专业负责人、校内骨干教师(不少于2名)组成,可聘请行业专家参与评审。
职责:编制专业课程考核方案、组织现场考核、依规评分、填写考核记录表、整理归档考核材料。
继续教育学院职责
负责报名资格复核、考务组织、考场安排、成绩汇总上报、档案统一管理、考生咨询、违规行为初步处置,统筹对接省考试院及校外协作单位。
校外协作单位职责
附属医院(2家)协助完成护理学技能考核;附属中小学配合教育类专业模拟授课场地与辅助评价相关工作。所有校外工作人员统一遵守考务管理、保密及回避规定。
八、纪律要求与违规处理
(一)考生守则
1.考生须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入场,迟到30分钟禁止进入考场,考核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场。
2.严禁携带手机、智能手表、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(考核专用设备除外)。
3.须独立完成考核内容,严禁抄袭、代考、伪造材料、AI代写。
4.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扰乱考场秩序。
(二)工作人员守则
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严禁泄露考核内容、评分标准;秉公履职、规范评分、如实记录,严禁徇私舞弊,保证台账、影像资料完整可查。
(三)违规处理
1.存在抄袭、代考、伪造材料、AI代写等严重违规行为:当次成绩记0分,取消下一年度所有实践课程报考资格,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。
2.携带违规物品入场:当场扣20分,并移除违规物品。
3.扰乱考场秩序、拒不服从管理:取消当次考核资格,成绩记0分。
九、异议申诉与复核
考生对成绩有异议,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,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复核范围仅限分数统计错误、漏评、漏登分,不重新组织评审打分。
学院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,并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反馈结果,复核结论为最终结果。
十、保障条件(依托学校资源)
场地与设备:校内机房、微格教室、护理实训中心、智慧教室等场地及设备优先保障考核使用,考前完成全面检修调试。
文献资源:学校现有纸质图书124万册、电子资源数据库10个,面向全体考生开放,供资料查阅与成果撰写。
实训基地:依托全校14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、2家附属医院、1家附属中小学,为各专业考核提供场地、技术与人员支持。
安全应急:落实考场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配备急救物资与工作人员,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。
十一、公示、宣传与咨询服务
1.本方案、考核安排、考场分布、考核成绩、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,均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或线下公告栏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2.通过考生群、通知公告等渠道,宣传报考规则、考核要求及考场纪律。
3.设立固定咨询岗位,公布咨询电话与办公时间,及时解答考生各类问题。
十二、附则
1.本方案未尽事宜,严格按照国家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现行自学考试相关政策执行。
2.本方案由qy球友会继续教育学院会同实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3.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适用于我校202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工作。
4.如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规定,本方案同步遵照执行。
二0二六年六月十六日